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成功举办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培训班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7 09:01 浏览次数:次
2017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自新条例实施以来,市开发区内项目验收进度缓慢。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这一普法新机制,主动帮助企业了解自主验收政策和程序,加快验收工作进度,今年2月份,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组织举办了建设项目自主验收专题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邀请到了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多年从事环保验收的专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围绕环保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作了解读和分析,详细介绍了建设单位开展自主验收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强调了建设单位在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方面的法律责任。会上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作了发言,要求企业切实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贯彻,真正树立起环境保护主体意识、守法意识,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对照开展自查,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整改。
值此岁末年初之际举办培训班旨在通过宣传、指导,督促企业将验收工作纳入2018年度工作安排,提前谋划,确保相关环保工作规范合法。
会议由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义兵主持,世行项目环境顾问余灏及市环保局相关业务科室代表与会,市开发区80余家企业逾百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