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统计局印发《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从重根基、强宣传、严执法三个方面,细化明确10项统计法治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认清新形势,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基础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建设,整合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完善统计执法人才库,开展统计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察机制,加强重点企业检查,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列入统计失信黑;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示工作。
二是明确新要求,深化统计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突出普法重点,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纳入全市重点学法目录,加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宣传贯彻力度,推进统计法治培训进党校、进行政学院;继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六进”活动,紧紧围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联网直报等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介,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专题讲座、开辟专栏等形式,拓宽普法渠道。充分依托“12.4”中国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时间节点,拓展普法平台,开展上下联动,丰富多彩的全社会统计普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通过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地诠释统计法律法规,努力形成依法统计、科学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围绕新任务,加强统计执法力度。采取核查、检查、巡查、直查并举,实施“双随机”机制,统筹推进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管控模式,做到重点专业、重点行业和县域全覆盖。成立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小组,合力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定期通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消除县(市、区)零立案。对于在专业核查、数据检查、统计巡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统计执法检查小组根据情况及时跟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结果纳入当期对数据质量评估依据。强化责任追究,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来信来访。